关于印发《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和鼓励企业达产增效奖励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06 浏览次数:次
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印发《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和鼓励企业达产增效奖励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和鼓励企业达产增效奖励申报指南》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请符合补贴标准的工业企业进行网上申报,登录贵商易门户网站(http://www.guishangyi.com),首页点击政策一键通→政策兑现→点击“鼓励企业达产增效申报(第二季度)”或“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申报”→点击【立即申报】,按照系统要求提交加盖公章的相关申报材料。前期已完成认证的企业可直接登录系统申报,未完成认证的企业请提前进行认证,相关技术问题请联系块数据公司(联系电话:17885081242)。
二、申报系统开放时间
(一)流动资金贷款贴息
年度申报:2022年1月20日-30日。
(二)鼓励企业达产增效
二季度申报:2021年8月16日-25日;
三季度申报:2021年10月10日-20日;
四季度申报:2022年1月10日-20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各区(市、县、开发区)工信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将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和鼓励企业达产增效奖励政策宣传到辖区内每一户重点企业库的工业企业,做好政策解读,指导和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进行网上申报,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全面享受政策。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区(市、县、开发区)工信部门认真把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执行申报审核规定,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审查申报主体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工业总产值数据是否真实、奖励金额是否准确等。
(三)强化监督管理。各区(市、县、开发区)工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加强监督管理,指导企业实事求是进行申报,对弄虚作假的申报企业,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奖补资格。
附件:附件 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和鼓励企业达产增效奖励申报指南.docx
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13日
附件
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和鼓励企业达产增效奖励申报指南
根据《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贵安新区办公室关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继续支持企业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筑府办函〔2021〕28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要求,为切实做好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和鼓励企业达产增效奖励事宜,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若干措施》第二条:加大对有产能提升空间的重点企业库内工业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扩大产能、提升效益。对企业新增产值部分产生的流动资金贷款,按实际贷款金额给予一次性利息补贴。补贴时间原则上为1年,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一)申报条件
1.在贵阳市范围内依法设立且纳入重点企业库的工业企业。
2.2021年1月1日(含)至2021年12月31日(含)期间在银行机构获得的,用于2021年生产经营需要的流动资金贷款。
3.2021年工业总产值(按现价计算)较2020年同比增长15%(含)以上的企业。没有2020年同期工业总产值的新建企业,在不考虑工业总产值增速的情况下进行贴息补助。
(二)补贴原则
1.按照实际贷款天数进行贴息。按照企业放款之日到2021年12月31日(含)期间的实际贷款天数进行贴息,超过360天的,按照360天计算,贷款时间以银行放款时间为准。贷款到期时间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的,按实际贷款到期时间计算贴息天数;贷款到期时间在2021年12月31日之后,按照贴息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计算贴息天数。
2.按照企业实际贷款年利率与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就低原则贴息。放款日期在当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公布日之前,使用最近一月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放款日期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公布日(含)之后,使用当月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企业实际贷款年利率小于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按照企业实际贷款年利率给予贴息;企业实际贷款年利率大于等于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按照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给予贴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查询地址: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网址:http://www.chinamoney.com.cn/chinese/bklpr/?tab=2。
3.贴息贷款金额不超过2021年新增工业总产值。贷款金额小于等于2021年新增工业总产值的,全部贷款都可以享受贴息;贷款金额大于2021年新增工业总产值的,超出2021年新增工业总产值部分的贷款不予贴息,只对2021年新增工业总产值对应的贷款金额进行贴息。
(三)申报材料
1.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息补贴申请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真实性承诺书。
4.符合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申报条件的其他资料。
5.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情况表。
6.银行机构贷款合同复印件、放款凭证复印件、银行出具的贷款利息支付凭证复印件(2021年1月1日(含)至2021年12月31日(含))。
上述材料须全部加盖企业公章;1、3须经企业负责人签字。
(四)计算标准
按照实际贷款天数进行全额贴息:贴息金额=贴息贷款金额×贴息年利率/360×实际贷款天数。
1.贴息贷款金额。贷款金额小于等于2021年新增工业总产值,贴息贷款金额=贷款金额;贷款金额大于2021年新增工业总产值,贴息贷款金额=2021年新增工业总产值。
2.贴息年利率。企业实际贷款年利率小于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贴息年利率=实际贷款年利率;实际贷款年利率大于等于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贴息年利率=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3.实际贷款天数。实际贷款天数=贴息截止时间-放款时间+1,若大于360天,按360天计算。贷款到期时间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贴息截止时间=贷款实际到期时间;贷款实际到期时间在2021年12月31日(含)之后,贴息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
4.贴息金额。单户企业贴息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五)补贴程序
1.企业申报。2022年1月20日-1月30日,企业对照申报条件,从“贵商易”平台“政策兑现”上进行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2.市、各区(市、县、发开区)审核。企业纳税所在地工信主管部门初审,报区(市、县、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审核盖章后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复核。
二、《若干措施》第三条:鼓励企业达产增效,对已纳入重点企业库的工业、建筑业、服务业、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及餐饮业等行业企业(单位)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依其贡献给予单季最多200万元的奖励。
(一)申报条件
在贵阳市范围内依法设立且纳入重点企业库的工业企业。2021年新投产纳入重点企业库的工业企业、成长性纳入重点企业库的工业企业除外。
(二)奖励标准
对2021年二、三、四季度工业总产值累计增速(按现价计算)分别达到15%(含)以上的重点企业库工业企业,按其累计工业总产值增加部分的0.3%给予资金奖励,单户企业每季度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奖励金额不足5万元的按5万元计发。
(三)申报程序
1.企业申请。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分别于2021年8月25日、2021年10月20日、2022年1月20日前,企业对照奖补标准和适用范围,填写《重点企业库工业企业达产增效奖励资金申报表》,出具《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以及能够证明符合达产增效奖励的有关资料,并将上述材料从“贵商易”平台“政策兑现”上进行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2.市、各区(市、县、发开区)审核。各区(市、县、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收到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后,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企业所提交申报资料的审核,同时出具《重点企业库工业企业达产增效奖励资金地区审查表》和转报文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复核。